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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税?
提问者: xy    时间:2006-03-29 08:03   
  答: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提问者: xy    时间:2006-03-28 15:12   
  答:对出口产品退(免)税是指产品出口后退还(免征)产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除了二种情况外,产品均可在报关出口离境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有在规定予以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二种情况为:①对来料加工复出口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出口货物在生产时予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②国家规定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产品,如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糖等产品。
国家对申请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有何规定?
提问者: xy    时间:2006-03-28 15:12   
  答:申请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
  ⑴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这是指经过经贸等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⑵委托出口的企业。这主要是指委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的,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这部分企业有的自身没有出口经营权,有的则有出口经营权。
  ⑶特定出口退税企业。根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这部分企业主要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等。
  ⑷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企业),以及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外贸公司。
国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范围有何规定?
提问者: xy    时间:2006-03-28 15:11   
  答:根据国税发(1994)031号文件规定,除下列出口货物外均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
  ⑴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
  (A)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C)卷烟(注:另有专项规定);
  (D)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分调拨的货物。
  (E)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
  ⑵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
  (A)原油;
  (B)援外出口货物;
  (C)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
  (D)糖。
  ⑶除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信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外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做扣除或退税。
  ⑷特准退税的货物:
  (A)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B)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C)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D)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E)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如何对该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提问者: zx    时间:2006-02-21 10:57   
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存货》的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两个部分,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
因存货价值回升而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当期应转回的金额。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提问者: zx    时间:2006-02-21 10:57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也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应付福利费一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哪些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提问者: zx    时间:2006-02-21 10:56   
在2004年底前的房价标准为:
  (1)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且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
  (2)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的二手房;
  (3)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超过幅度在3%以内的商品住宅,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政策。
  自2005年1月1日起,商品住宅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调整为不超过4500元;二手房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超过3500元但总价不超过25万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商品住宅由原来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超过幅度在3%以内的,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政策,调整为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超过幅度在3%以内的,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
  享受贴息政策的家庭,在政策期内享受贴息的商品住宅仅限一套。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提问者: zx    时间:2006-02-21 10:53   
答: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取得收入以后,要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要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后的余额,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而取得的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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