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地税局关于提高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财预[2003]1090号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
为促进全省车船使用税的征管,增加财政收入、经研究决定,从
2003
年
11
月
1
日起,适当提高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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