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簿、凭证管的设立
 

    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总 机:0551-2615422 2614050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大厦 E-MAIL: hr@hfhrsws.com 邮编:2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