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教育附加费
 
征收依据:财综[2003]1066号
征收范围:合肥市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
征收标准:按照企业在职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额10%征收
申报期:每年5月1-10日
 
总 机:0551-2615422 2614050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大厦 E-MAIL: hr@hfhrsws.com 邮编:2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