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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xy                                                 2006年02月20日 被浏览 3839 次
 
征收依据: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征收范围: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涉外企业除外)
征收标准: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申报期:按月申报,每月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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