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51,51,51); FONT-SIZE: 15px; FONT-WEIGHT: 400; WORD-SPACING: 0px; PADDING-TOP: 0px; font-variant-ligatures: normal; font-variant-caps: normal;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text-decoration-style: initial; text-decoration-color: initial"> 四、按月按标准按人头给外部食堂拨款,以票结算,职工按标准去就餐
1、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
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按职工福利费列支并税前扣除,会计与税法口径一致。
会计处理:凭与外部食堂发票,做会计处理:
借:成本/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涉税风险点:需取得税务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第一条规定,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2、个人所得税
对于集体享受的、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列入工资,则意味着以工资为基数,需计提三费,但可以全额扣除,列入福利,则需限额扣除。对于个人所得税,则存在“集体享受的、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企业如何选择,还需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来源:每日税讯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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