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税发〔2015〕55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公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 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方便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选择鉴证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对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公布我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供企业自行选择。
附件:安徽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