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 企业概况 | 业务介绍 | 税收政策 | 最新动态 | 办税指南 | 在线咨询 | 主要客户 | 在线留言 | 下载中心
  今天是: 2024年04月26日
用户名: 密 码:
  地方税务机构一览
  税务登记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交纳
  帐簿凭证管理
  税务认定管理
  减免税管理
  税收管理证明
  售付汇税务证明管理
帐 号:
密 码:
如何成为VIP
 
打 印
请选择分类:
资格审查 | 提供的资料 | 办理程序 | 监督管理 |

办理程序
                                                 2005年03月27日 被浏览 3376 次
 
    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的,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个人所得税持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书面申请报告以及申请减税、免税项目要求报送有关证件、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
    1. 未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
    2. 未采用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
    3. 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
    4. 申请减免税种不属于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
    5. 申请报告的主管地税机关与申请人的主管地税机关不一致的;
    6. 未按照规定提供减免税申请资料的。

 
关于华瑞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合肥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51-62614072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九狮桥街4号(省委对面)
E - MAIL: hr@hfhrsws.com 邮编:230061 技术支持:美讯科技 皖ICP备070124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