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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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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申报(上门申报)程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并加盖印章后,连同规定报送的各种附表、异地已税凭证、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纳税窗口收到纳税申报资料后,当即对下列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纳税申报审核: 1. 纳税申报或代扣代收税款报告的时间是否逾期; 2. 申报的项目是否齐全; 3. 适用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是否准确; 4. 申报数字之间的逻辑运算和运算结果是否正确; 5.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计算是否正确; 6. 应附送的资料是否报送齐全,纳税申报表与其他附表资料是否一致等。 发现申报差错或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并说明原因,辅导纳税人纠正申报错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补正。 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纳税窗口负责受理、签收申报资料,并当即将纳税申报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 申报纳税窗口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开具完税凭证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到银行缴纳。 二、网上电子申报程序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利用税务机关发放的网上申报账号和口令,登录电子申报纳税系统,根据当期纳税申报事项,输入当期纳税申报信息后,通过电子报税软件将当期纳税申报信息发送给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完成网上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完成后,可点击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的申报数据回执查询,查询并可下载当期纳税申报回执数据。 电子报税软件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交纳税申报信息的同时自动完成纳税申报表格内容的逻辑审核工作。 2、电子申报纳税系统自动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 3、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报送 (1) 网上申报纳税人、扣缴人可以将各纳税申报期的相关纸质申报资料集中定期(按季或半年)报送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 (2) 申报纳税窗口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后,审核资料、印章是否齐全,核对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是否一致,表内、表间各指标是否符合逻辑关系,不一致且纳税人无法说明原因的,转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环节。 (3) 当财务会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等纳税申报附报信息实现电子报送后,纸质纳税申报的附报资料可以不再报送。 4、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在网上纳税申报的同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纳税申报信息写入征管信息系统,并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及时传递给税银联网系统和税款征收、催报管理、纳税评估、发票管理和税收计会、统计等环节。 5、 申报纳税窗口定期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传递管理部门。 三、简易申报程序 (一)一般(上门)简易申报程序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或指定的联网银行网点申报缴纳当期应纳税额。 2.申报纳税窗口或联网银行网点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提取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在收取纳税人应纳税额款项后,开具完税凭证给纳税人或打印《纳税记录卡》或电子缴款凭证。 (二)委托银行扣缴税款申报程序 1. 开立缴税专户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开设活期存款账户或电子借记卡。并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同意银行按税务机关的税额核定信息,定期从其缴税专户上扣缴当期应纳的税款。 (2)纳税人在每月的纳税申报期前在开设活期存款账户或电子借记卡上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款项。 2. 税款划缴 联网银行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根据电子申报纳税系统提供的纳税人当期税款征收信息自动从其缴税专户中扣划税款,完成申报纳税。 (三)简并征期申报程序 1. 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简并征期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窗口或联网银行提交纳税申报。 2. 受理和处理 其操作规程同一般纳税申报程序或委托银行扣缴税款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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