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 企业概况 | 业务介绍 | 税收政策 | 最新动态 | 办税指南 | 在线咨询 | 主要客户 | 在线留言 | 下载中心
  今天是: 2024年04月19日
用户名: 密 码:
  地方税务机构一览
  税务登记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交纳
  帐簿凭证管理
  税务认定管理
  减免税管理
  税收管理证明
  售付汇税务证明管理
帐 号:
密 码:
如何成为VIP
 
打 印
请选择分类:
设立税务登记 | 变更税务登记 | 注销税务登记 | 报验税务登记 | 停复业登记 | 扣缴税款登记 | 非正常户处理 | 税务登记证照管理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 |

注销税务登记
                                                 2005年03月27日 被浏览 3145 次
 
    1、注销条件:(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2、法定期限: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办理程序:纳税人办理注销时,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果是因为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再向迁达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办理方式: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相关手续,详细情况请查询分局和办税服务厅设置,拨打电话咨询或到主管地税机关咨询;三县纳税人请拨打相关县地税局电话咨询。

 
关于华瑞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合肥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51-62614072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九狮桥街4号(省委对面)
E - MAIL: hr@hfhrsws.com 邮编:230061 技术支持:美讯科技 皖ICP备07012401号-1